產(chǎn)品描述
【產(chǎn)品說明】:
29%殺蟲雙水劑-杵線-沃爾優(yōu)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
作物(場所)防治對象制劑用藥量施用方式
水稻二化螟180-216毫升/畝噴霧
使用技術要求
1.本品應在水稻二化螺卵孵化高峰期施藥,注意噴霧均勻,視蟲害發(fā)生情況,每15天噴霧1次,每季至多使用3次。2.棉花、煙草、某些豆類及馬鈴薯等對殺蟲單較為敏感,尤以夏天易產(chǎn)生藥害,施藥時避免藥液飄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.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
產(chǎn)品性能
本品是沙蠶毒素類殺蟲劑,具有觸殺、胃毒、內吸和一定的熏蒸、殺卵作用,在水稻二化蟆發(fā)生期施藥,能有效防治水稻上的二化螟。
注意事項
1.產(chǎn)品在水稻作物間隔期為15天,每季作物至多使用3次。
2.本品在防治水稻二化螺等水稻基部害蟲時,施藥時應確保田間有3-5厘米水層3-5天,以提高防治效果,切忌干田用藥。
3.不可與呈堿性的農(nóng)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
4.本品對家蠶高毒,在蠶區(qū)使用必須十分謹慎。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施用過本劑的稻田水和清洗施藥器具的水不得派如排入池塘、河流等水體。
5.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。
6.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7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
8.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便丟棄。
中毒急救措施
通過食道等引起中毒,癥狀為頭暈、乏力、惡心、嘔吐、流涎、多汗、瞳孔縮小,與有機磷農(nóng)藥中毒癥狀相似。如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,應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中毒用堿性液體洗胃或沖洗皮膚。草覃堿樣癥狀明顯者可用阿托品類藥劑對抗,但注意防止過量。忌用膽堿酯酶復能劑。
儲存和運輸方法
1.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。
2.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
3.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